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概述 自愿申报?关我什么事?”, “我才不会那么幸运被审计!”,“如果我参与这个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内陆税收局会把我的资料呈报给其他的执法机构,然后一起来对付我!”; “我能相信新政府的这一新举措吗?” 刚才所描述的例子都是纳税人对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的观点。这些都是事实吗?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假如您是“Nasi Lemak”餐厅的老板,您必须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您也需要获得当地市政厅的相关执照。当您为您的企业购买车辆时,您需要与银行联系以获取您的汽车贷款。当您开始做生意的那一天起,内陆税收局其实已经有了您的资料。 您的贷款记录会从银行和保险公司自动提交给税收局。 此外税收局可以在任何时候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银行,保险公司索取任何资料。如果您是受薪人士,从你拥有的一张信用卡,税收局就可以分析您的消费习惯,如果您所申报的收入不符您的消费,一段时间后,你也会触发税收局的系统而开始被调查。 内陆税收局可有很多方法来稽查那些处于高风险的“可疑”公民。税收局官员会先对最高2%的高风险公民进行实地审计和调查,然后是接下来18%的高风险公民。这个过程是重复性的,无论喜欢与否,您是有可能会在5年内接受至少一次审核。你还会相信你没那么“幸运”被审计吗?也许您没有意识到,当马来西亚税务系统在2001年全面实施自我评估系统(SAS)后,审计和调查已成为内陆税收局的主要活动之一! 你是在我们监视下!内陆税收局伺机待发!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M)已经是全球论坛的成员之一,并开始掌握来自国外的金融信息。此外,马来西亚还与经合组织 (OECD) 和外国税务机关实施了自动交换情报(Automate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AEOI)与共同呈报标准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通过这些举措,内陆税收局已经掌握纳税人的外国银行户口和房产等资产的实质资料。如果他们的资产和申报所得不符,理所当然会引来税收局的注意和登门拜访。 继2018年11月2日马来西亚财政部长宣布的2019年财政预算案后,大马政府启动了一项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SVDP),允许纳税人自愿申报任何未呈报的所得收入,包括离岸账户。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的有效期间是从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纳税人将享有10%和15%的低罚款率。 罚款的细节如下: 内陆税收局已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第79条文发出通知信给大约80,000个人,公司,合作社和其他类别纳税人,要求进一步解释有关收入的来源。同时,税收局也鼓励纳税人在2019年6月30日截止之前参与相关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自愿申报少缴的收入,纳税人只需缴交应缴税款和10%或15%的罚款。政府和内陆税收局非常认真地看待过度的税收筹划,逃税和避税。税收局将毫不犹豫地对付不遵守税务事宜的纳税人。因此,过了2019年6月30日后,冥顽不灵者必须根据法律缴交80%到300%的罚款。税收局将联系所涉及并未能在该计划自愿申报的纳税人。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9条文,该局可以要求提供任何相关信息,如纳税人的收入损益表或资本账户。 此外,税收局也拥有足够的情报,利用大数据系统和第三方情报共享,掌握了纳税人的收入状况,即使某人从来没有提交纳税表。因此,纳税人应把握该计划提供的机会,站出来并开始处理这些的税务问题。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第112条文(未提交纳税表或申报课税),第113条文(不正确的纳税表)和第114条文(故意逃税),如果因犯罪而被判有罪,即属犯罪,一旦被定罪,纳税人可被判处以不少于二百令吉和不超过二千令吉的罚款,或处以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活动融资与非法活动盈收法令(AMLTFPUAA)附表2下的严重违法行为定义,税务违法行为已被正式列入其中,因此逃税有可能会受到洗黑钱犯罪的调查和起诉。如果被判有罪,将被判处不超过15年的监禁,并且还应处以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或者犯罪的工具之所得款项总和或者价值的5倍,或5百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不仅如此,喜欢在网上炫耀自己财富的个人也应该注意了,因为税收局已成立一个特殊的单位,以审查这些人是否已经申报个人的收入,或已报税但所报的与拥有的财富不相符。 把握良机或后果自负...